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河北省总工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 2026 年度“中国梦·劳动美”河北省职工文化“五个一”精品创作大赛的通知》,大力繁荣和发展职工文化,更好满足广大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学校决定于 2026 年5月至9月组织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教职工文化“五个一”(图书、报告文学、诗歌、歌曲、短视频等)精品创作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紧扣“中国梦·劳动美”主题,组织广大职工通过文学、音乐、影像等多元的艺术话语和艺术形式,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讴歌伟大时代,展示劳模精神、劳动风采、工匠技艺,展现职业技能竞赛、科技创新创造、生产一线劳动、职工幸福生活场景,激励全校广大职工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中当好主力军、主人翁。
二、作品类别及要求
参赛作品应紧扣“三工”主题,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新时代职工昂扬奋进的精神风貌。鼓励创作聚焦职工工作生活、职工先模人物故事,反映教职工队伍建设改革成果、展现教职工技能竞赛、技能提升、创新创造、建功立业风采的相关题材作品。聚焦新时代、新征程,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伟大时代、讴歌劳模工匠;突出职工群众文艺特色,讲述职工故事,反映职工多彩生活,抒发美好愿望;突出小作品、大情怀,注重结合地域特色;作品要富有思想性、艺术性和舞台表现力,适合文艺演出和交流推广。报送作品类别分五个方面:
(一)图书作品。图书须为文学类图书(包括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散文集等),文件、学习辅导读物、文章汇编、百科科普、漫画图画、学生读物、地方史志等不得参评。作品须为已公开出版的省内原创作品。
(二)报告文学。报告文学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或单位原创,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严禁剽窃、侵权。作品字数控制在2万字以内。如是已发表过的文稿作品,需附所发表刊物扫描版。
(三)诗歌。诗歌形式不限,发表与否不限,作品篇幅控制在80行以内,作品内容须为原创,每名作者限报2首(篇)。如是已发表过的文稿作品,需附所发表刊物扫描版。
(四)歌曲。歌曲作品需为完整作品,包括歌词、曲谱(统一为简谱)和音频,歌曲提交前须上传词曲作者的授权书电子版。音频材料须上传音质效果好的 WAV 或 MP3 格式文件,申报作品注明是新创作,还是已公开传唱。
(五)短视频、微电影和情景剧。短视频时长不超过 5 分钟,微电影时长不超过15分钟,需附文字脚本(单位宣传片不参评)。需制作完整的片头和片尾,片头应有作品名称,片尾应有制作及演职人员表(短视频除外)。作品正片需配有完整中文字幕(短视频除外),画面干净、视频清晰、字幕准确,但不能含角标、台标、水印以及参加其他比赛类等标识。视频格式为常见高清视频格式,分辨率不低于 1920×1080,微电影视频码率不低于4000kb,短视频码率不低于 2400kb。需随片附带 300 字以内文字作品简介,简述拍摄作品主旨内容和作品特色、实现技术等,如创作借助 AI 工具需注明。情景剧时长一般不超过 10 分钟。报送时需提交完整剧本、表演视频(MP4 高清格式)、300 字以内作品简介及主创人员名单,作品须注明是新创作还是改编,改编作品须注明原出处,确保无版权争议。
三、参赛对象及活动安排
(一)参赛对象及方法
大赛面向全校教职工,鼓励个人或集体创作参赛。各分会可通过以下方式组织参与:
1.积极动员职工立足本职、结合实际开展文艺精品创作。
2.重点报送学校或者各单位、部门党的二十大以来首次创作、演出、播映并在职工中产生良好反响的原创文艺作品。
(二)活动阶段安排
活动时间为 2026 年5月至9月,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1.作品征集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6月中旬)。
2.初审报送阶段(2026年7月初)。以分会为单位,组织专业人员根据主题、内容、质量等进行初审后汇总上报。
3.评审阶段(2026年7月中旬)工会按作品类别分别择优推选 5—10 个作品参加省级评审。
4.展出阶段(2026年9月)。
四、奖项设置
(一)作品奖。按作品类别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作品奖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各奖项具体数量,将根据作品报送实际情况确定。
(二)优秀组织奖。视各分会组织发动情况及各地报送作品质量和数量确定,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