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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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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4-03

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为切实做好假期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相关工作,确保清明节假期学生的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国家安全、防火、用电、交通、网络、反诈防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安全红线意识,切实增强广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生大局意识和集体主义观念,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学习、生活,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大学生形象。

二、持续推进身心健康教育

重点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清明节为我国祭扫先人、追思逝者的传统节日,叠加春季气压较低、气候多变,容易引起情绪波动,导致心理疾病易发、多发。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知识宣教,做到心理问题提前发现、及时防范、有效干预,为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驾护航。

三、及时排查处置安全隐患

放假前各学院需组织辅导员对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提醒学生严格执行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在宿舍内严禁存放或使用各类违禁大功率电器;禁止外来人员留宿,确保假期学生公寓安全。放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集体出游等活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严格落实学生离校去向登记及请销假制度

严格落实学生离校去向登记制度,学生如无特殊情况均应在4月3日17时之前通过“学习通”完成离校去向登记。假期期间做好临时离校学生管理工作,落实去向登记事宜,4月6日做好返校学生统计工作,保证第二天上课出勤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需履行请假手续,对无故不按期返校的学生,严格按照《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假期未离校学生管理工作,根据留校原因分类别开展工作,建立联系机制,随时掌握学生动态。通过“学习通”记录在校学生信息,定期通过“学习通”或者走访检查等形式了解学生在校住宿情况。严格落实学工系统值班制度,做到按时值班、不缺岗、空岗。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按照程序进行处置和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